关于市级统筹11月份产权型人才住房
新增项目的配售公告
根据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《关于印发<青岛市人才住房分配条件和评分标准细则>的通知》(青人社发〔2024〕1号)、《关于调整产权型人才住房分配程序的通知》(青建发〔2024〕13号)等相关文件规定,市级统筹11月份产权型人才住房新增阜丰悦澜湾二期项目,现就配售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新增房源项目情况
本次新增产权型人才住房项目为阜丰悦澜湾二期项目,具体房源情况见附表。
二、配售范围
(一)区级优先配售范围
阜丰悦澜湾二期项目为高新区建设筹集的产权型人才住房项目,优先面向高新区符合条件的无房人才配售。
(二)市级统筹常态化配售范围
阜丰悦澜湾二期项目经高新区人才优先选房后,剩余房源纳入市级统筹房源,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人才配售。
三、配售程序
(一)报名时间
为使人才合理选择购买项目,本月市级统筹产权型人才住房人才报名时间延长至11月10日(星期一),人才可于规定期间内登录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(https://zhufang.qingdao.gov.cn/rczf/)报名。
(二)资格审核
11月11日至11月23日,市、区(市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,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、退回补正、评分排序。
11月24日至11月30日,市、区(市)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评分排序名单进行房产核查,确定选房排序(公示期2日),并组织线上选房。
(三)轮候选房
按照“同期报名,分批选房”原则,本月选房分为三场次进行。首先阜丰悦澜湾二期项目专场,由高新区符合条件的无房人才选房;剩余房源纳入市级统筹房源由市级统筹无房人才选房,未选取阜丰悦澜湾二期项目的高新区无房人才可参加本场次选房;再有剩余的房源,由市级统筹有房人才选房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人才资格准入条件、审核评分规则及排序选房方式等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。
(二)具体选房日期、时间安排等事宜以市级统筹11月份产权型人才住房选房通知为准。
五、咨询电话
市住房城乡建设局:0532-82681116;
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:0532- 88913379。
附件:产权型人才住房新增项目房源情况表
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1月3日